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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是四川省首次出台市场化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快美丽四川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那么,根据《意见》,社会资本参与四川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领域有哪些呢?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邓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4个方面。具体而言: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面,主要聚焦《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部署的重大工程,例如,目前正在推进实施四川黄河上游若尔盖草原湿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示范工程。
在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面,主要聚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例如,正在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部署的41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以及目前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安宁河流域、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地震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实践。
在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面,在成都、遂宁、德阳、绵阳等市开展了公园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县城)、森林城市、海绵城市、城乡人居环境等试点建设,探索试点建设的实施路径。
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面,聚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内容,例如,正在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家示范工程以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清零行动,同时还在攀枝花市、马边县、会理市等地开展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
同时,在推进以上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统筹发展生态农(林)业、生态旅游、休闲康养、自然教育、清洁能源等生态产业发展,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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